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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在小区干这事被抓!

发表时间:2021-09-07 11:02作者:运营部来源:网络

男子深夜在小区干这事被抓!

深夜大家都在熟睡的时候,一小偷却在这时入户盗窃,并且还拿走被害人的手机给他人转账。受害人报警后委托刑事律师提起诉讼,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2日8时许,被告人卢某在宜春城区某小区内,趁受害人张某熟睡之际,将其放在枕边的一部金色手机以及放在衣柜提包内的4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盗走。随后,被告人卢某通过使用钟某手机支付宝转账20000元给曾某,转账3000元给王某,尔后曾某和王某再转给被告人卢某。

案发后,被盗的银行卡内23000元、现金400元以及手机,均归还给了受害人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经鉴定,被告人卢某盗窃的手机价值人民币1739元。

另查明,被告人卢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于2012年10月9日、2014年8月27日、2017年1月23日,分别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5139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卢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卢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而且被告人卢某已全部退还赃物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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