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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起诉事故双方获赔6万余元

发表时间:2022-11-08 17:24

2021年2月4日8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科荟路东口,原告骑电动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被告驾驶车牌号京L****3的小型轿车由西向北左转行驶,撞上骑电动车的原告,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作出编号11050652021000***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另查被告一车辆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有交强险与商业险,故原告要求二被告承担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起诉事故双方获赔6万余元


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我方虽然是主责,但在交强险呢是不分责的,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划分承担。我方主张了疤痕祛除费用植发费用,这是治疗产生的合理损失,误工费根据实际损失主张,有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支持,虽然未定上伤残我方以面部疤痕,未婚对其造成影响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主张77005.18。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149.77元。

亮点是祛除疤痕植发费用亦是治疗产生的合理损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没有规定是否达到伤残,一般法院依是否构成伤残决定,但如果确实带来精神损害也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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