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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健身房健身造成人身损害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时间:2023-03-23 14:19

  3月21日下午,位于安徽亳州市的某健身房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该健身房的老板张先生,在练习杠铃时突然用力过猛,导致器材断裂,重达100公斤的杠铃掉落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害。

人身损害赔偿/健身房健身造成人身损害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健身房健身引发人身损害案件其实屡见不鲜,那么如果健身时因健身发生人身损害的话,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健身时突发疾病或姿势不当造成损伤的,一般来说健身房负有一定紧急救助和立刻寻求救援的义务,即健身房应具备基础的急救设施和有一定急救知识的专业人员,同时应立刻向拨打急救电话再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鉴于损害是由健身者自有突发疾病导致,健身房同时履行基本的救助义务以后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健身房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部分赔偿责任。

  第二、健身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健身房作为健身设备的直接管理人和日常维护人员需要对健身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且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如果是因为健身设备造成健身者人参受损,健身房则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第三、因健身教练的不当指导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由健身房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健身教练无论与健身房经营者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对外是代表健身房履行教练职务,健身房应当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赔偿。

  如果你已经在健身房中受伤了,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没有受伤,也希望这篇文章能提醒你,如果受伤了想要维权,是一件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所以一定请注意运动风险,避免在运动中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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