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从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看,只要犯罪行为具备了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构成犯罪既遂;从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来看,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某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即构成犯罪既遂;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减刑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不当得利法律后果 三、撤销案件的意思是什么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将共同犯罪的数额作为每个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来认定的,《刑法》做这样的设计是根据共同犯罪的特点及打击共同犯罪的考虑。
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拘役,并处罚金;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吞公司财产罪即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以上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危险驾驶罪可能会吊销驾照。满足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驾等情形会被吊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具有肇事后逃逸行为,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案(2020)豫14刑终523号原公诉机关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尹某,男,1982年4月16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程度,原夏邑县公安局胡桥派出所指导员,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夏邑县,住夏邑县。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9年3月18日被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2020年3月3日到夏邑县公安局胡桥派出所投案,同年3月6日被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
【案例】张XX挪用资金案((2018)粤13刑终227号)【裁判理由】本案中,原公诉机关指控及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XX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证据不足,具体评析如下:1、本案中顿成公司的章程及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任职书、投资协议、合作开发协议、银行交易记录、证人证言、上诉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上诉人张XX在案发期间担任顿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5、第七十七条规定,是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2、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怎么判刑1、行为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