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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一方找哪个部门

发表时间:2023-12-13 16:13

  一、离婚诉讼一方找哪个部门

  离婚诉讼一方找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是指法院的一个部门名称,职责是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双方都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是否聘请律师是看个人的意愿和经济状况。涉及诉讼的案件,一般都涉及很多程序和证据的问题,普通人是很难处理得当的,并且往往自己付出的财力、物力等与案件结果有很大差异。法律快车提醒您,涉诉案件最好聘请律师,一方面是节省了更多的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三、诉讼离婚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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